本报讯 (记者阎红 特约记者邹欣芮)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扶贫办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要求实施一系列精准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该省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通知》要求,2017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80元。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障、儿童脑瘫、胆管癌、胰腺癌、卵巢癌、病毒性肝硬化、难治性癫痫病、红斑狼疮、儿童甲低等1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该省要求,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精准扶贫健康卡,每年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人建立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鼓励县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要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
该省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农村贫困人口门诊、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5%、80%;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最高支付比例继续保持在60%;患重大疾病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按人头付费方式的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管理及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