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林莉 郑纯胜 记者李水根)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文成县等10个县(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称号,标志着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
近几年来,浙江省以农村改水改厕、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为载体,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条件;以背街小巷、城中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宁波市“一把扫帚”制度,为环境整治提供了有益经验。
2010年,浙江省人大通过《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使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道路。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相继启动“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行动,打出城乡绿色发展的“组合拳”;全省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5106.2公里,拆除违法建筑5.6亿平方米,97%的村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54%,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