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东宇 通讯员孟莉近日从吉林省长春市卫生部门了解到,该市两年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探索出“分步、分批、分类”的改革思路,通过“一院一策”的差别化定价做法,初步实现了新旧机制的平稳转换。
据了解,该市通过调查摸底,把握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医院对价格政策的个性化需求。从部属、省属、市属不同层级医院抽调专家组成测算团队,对各医院的财务结构、人员结构、固定资产、药品使用以及医疗服务、医保数据等20个方面的90项指标进行调集、审核、测算、分析,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派员同步跟进,保证数据测算质量和效率,按照调整幅度不同,建立调价模型。
价格调整框架初步拟定后,该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分级定价、差别定价,部省属等医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880多项。价格调整方案确定后,及时调整新农合、医保报销政策,出台大病救治等方面保障措施,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隶属关系医院财政补偿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效果。差别化定价实施一年后,该市完成了医改第二次调价,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3项,及时调整各医院的收入结构,减少医院因价格调整弥补不到位的损失,让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更优化。
据悉,下一步,长春市将在药品、耗材因政策调整降价时,及时跟进配套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做好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衔接,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