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君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政府获悉,为进一步阻断包虫病传染源,该州日前制定《犬只管理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狠抓犬只控制性管理、落实管理诊疗措施、推进环境治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关键环节,强化传染源管控和治疗追踪管理。 该州强力推行犬只“0123”限养政策,即城镇原则上不允许养犬,农区每户限养1条,牧区每户限养2条,每座寺院限养3条,其它犬只按染疫犬或疑似染疫犬采取捕杀或圈养收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截至目前,该州共登记犬只10.2万条,依法扑灭染疫和疑似染疫犬只1700条,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分别在玉树市、囊谦县和曲麻莱县建成6处流浪犬收容站,集中圈养流浪犬6000余条,并对63340条犬只进行按月驱虫及犬粪无害化处理。 同时,该州强化落实管理诊疗措施,以健康普查数据为基础,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患者转诊、报告、治疗、追踪、管理、随访等工作流程,采取以“1名乡村干部+1名医务人员+N名患者”的模式,“人盯人”的对每一位患者进行规范化诊疗和管理。在有效落实人均8000元包虫病手术治疗补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民政、红十字会等的救助项目资金,农牧民群众包虫病手术治疗基本实现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