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继才)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员工献血后,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天~2天的献血假。 《意见》明确,云南省各级政府要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无偿献血月活动,每年组织1次~2次无偿献血活动,时间集中在每年1月~2月和7月~8月。各高等院校要结合实际探索制定鼓励、支持大学生参与献血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政策规定,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对参加献血者,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天~2天献血假。鼓励各地针对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和铜奖)获奖者制定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引导适龄人群积极献血。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规划设置1个献血屋,昆明市无偿献血率达到20/千人口,其他州市无偿献血率达到15/千人口。 《意见》还要求教育部门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为学生开展无偿献血志愿宣传活动提供积极支持和鼓励。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大型广告位(LED)等宣传载体,要落实一定比例的免费刊发无偿献血公益广告任务。此外,城市规划部门要积极支持无偿献血采血屋的设置和建设。红十字会要依法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每年组织动员会员单位开展1次~2次无偿献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