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甘贝贝)国家卫生计生委7月6日发出通知提出,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客观真实地反映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以推动流动人口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通知指出,各地按照评估指标组织自评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省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重点联系城市的评估,并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对地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现场评估(复核)。国家对省级的年度抽查复核覆盖不少于5%的省(区、市)及5%的重点联系城市。为反映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利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效果,本次评估从投入、过程、结果3部分来重点考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落实情况,依次包括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制度建设、经费投入保障、人力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情况,流动人口健康管理的效果、健康素养、满意度等。原则上,每年的评估内容都有侧重,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年度重点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