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清湧)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明确从2017年7月至2020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为农村贫困人口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尽可能地提高看病报销比例,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该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由省级负责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资金由省、市、县级分别承担50%、25%、25%,其中省级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保障对象为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截至2016年年底,该省这两类人群已达67.86万人。 《方案》规定,保障对象在省内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简称目录内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补偿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进一步给予补助。补助采取“双上限”控制的方法,即保障对象目录内医疗费用享受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报销比例按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超过7%、11%、14%、15%;叠加后报销总比例的上限,按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70%、90%、95%。 《方案》明确,对保障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3种大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集中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报销补偿后,保障对象个人所负担的医疗费用,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对保障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方案》规定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