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阎红 通讯员赵玉德)2017年年底前,对全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罹患7种大病患者完成建档立卡工作,2018年年底前进行集中救治。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辽宁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本次专项救治工作是针对辽宁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目前,该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已确定了59家县级医院为救治定点医院,14家市级医院作为转诊定点医院。根据救治对象病情,救治工作原则上全部在县级定点医院进行。在县级定点医院确实无法解决的,需经县级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后转至市级后备转诊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省、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通过远程医疗、会诊查房、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撑,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了7种大病24个病种临床路径。该省要求,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7种大病全部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