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志芳近日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山西省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力度空前,在卫生系统,以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为试点,设立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开展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条件不具备、尚不能开展自主评审的,仍参加省教育厅统一评审。 2017年度,山西省不再统一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高级职称仍需保留外语要求的,报省人社厅备案,并根据行业特点自行组织外语水平鉴定。该省将逐步把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今年,先在农业、经济、会计3个系列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 山西省人社厅要求各级评委会按照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分专业修订完善评审标准条件。要精准把握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考察各类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结合专业特点,建立指标更多元、考核更刚性的评审标准,特别是明确标志性业绩、成果等主要指标和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