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波 仲启新 特约记者李昆)“听说工资待遇马上又要涨了,我们干劲更足了。”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同义村卫生室村医卜启早激动地对记者说,“2012年,我们村医工资才2000元一个月,这几年上级不断给我们涨工资,现在拿到手每月已经超过3000元了。家里还有地,平时吃的菜和粮食基本不用花钱买。在家门口上班,还能照顾到家里,老婆孩子都高兴。” 宿迁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村医待遇保障的意见》,从明确岗位待遇标准、规范养老待遇标准、明确其他社会保险标准、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保障机构运行经费等5个方面,规范乡村医生收入结构、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标准,进一步增强岗位吸引力,稳定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村医健康守门人作用,着力保障群众健康,进一步织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据了解,这5个方面全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村医看得见、摸得着,还能拿得到。其中,岗位待遇分基础待遇、个人要素补贴、绩效待遇、签约服务费4个部分。基础待遇2017年统一调整至1700元/月/人,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明确每两年调整一次。个人要素补贴由工龄、学历、执业资质、职称、职务等组成,数额由各部分累加,按月发放。其中,工龄补贴8元/年,学历补贴50元~500元/月,执业资质补贴50元~500元/月,职称补贴300元~1000/月,室主任职务补贴300元/月。绩效待遇平均不少于1000元/月/人,多劳多得,不搞平均分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后发放。 在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方面,按照每名乡村医生不低于400元/年的标准建立村居卫生机构医疗风险基金,用于调解后的医疗事故(纠纷)赔偿,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各县区也可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保险公司医疗责任险。在保障机构运行经费方面,村居卫生机构的基本运行费用,包括水电费、网上通信费、必要耗材费、设施维护费等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原则上按照每个机构每年1万元~1.5万元配备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