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黎军 特约记者黄媛夷)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红十字会日前联合出台《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到2018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方案》明确,救治对象为“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9种大病给予专项救治,并充分发挥“7道保障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充商业保险、大病救治相关救治基金)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区(县)域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达到医疗总费用的70%以上。 《方案》指出,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依据该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确保救助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正常待遇。此外,扶贫和民政部门还对不同类别贫困人口资助购买精准脱贫和惠民济困商业保险,对医保目录外的大额费用按规定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