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守勤)日前,江苏省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工作的通知》,祭出“组合拳”破解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难题。 哨点监测预警是短缺药品信息上报的主要途径,但一直以来,监测哨点的上报责任并没有清晰界定,为此,江苏省要求,自2017年8月起,在全省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提高监测工作精准度和监测工作效率。同时,江苏省还对短缺药品的处置责任进行了规定,对于监测发现的药品短缺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和应对处理,第一时间采取责任约谈、协商调拨、区域调剂等手段,保障药品临床供应。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兰青介绍,该省从去年3月起,将短缺药品的监测哨点前移到药品经营企业,更早发现短缺苗头,为处置争取时间。为了落实各级各类机构在短缺药品供应中的分析和处置责任,该省在短缺药品的上报系统中还加入了实时动态预警和分析功能。 江苏省还构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配合、医院参与的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在省、设区市和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的短缺药品和存在短缺风险的急(抢)救药品进行定量储备,最大限度地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江苏省要求,省级层面重点对全省面上发生严重短缺的药品进行储备;设区市级层面,重点对存在较大短缺风险的急(抢)救药品(省级储备以外)进行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层面,重点对存在较大短缺风险、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的药品进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