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雅金)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赣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9月1日启动,全市15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根据《方案》,各公立医院要对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营养性药品以及抗菌等重点监控药物,在官网、院务公开栏等公开使用情况,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赣州将加快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减少按项目付费。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术种和实施机构范围,取消治疗性药品的自付比例,提高辅助性药品的自付比例。 《方案》提出,政府将设立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今后,赣州将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行业准入禁止,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医保基金可拒绝支付货款,取消与其定点协议。赣州将建设医保在线监控审核系统,实现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实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