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通知强调,要选择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问题,要集中检查力量一查到底,查清、查深、查透。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与纠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沟通案件情况,建议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此次重点检查由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国家发改委将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直接检查,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