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规定所谓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伽马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质子治疗系统以及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医疗机构采购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必须通过卫生部每年组织的“专家评审”,也就是说,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机构的甲类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统一配置,医疗机构采购大型医械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的规定,制定了“制度”。“制度”的核心是,卫生部将实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专家评审”制度。即医疗机构如需购置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且会大幅增加患者医疗花费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逐级申报,经过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审批后,方可购进安装和运行。卫生部将在每年的5月和8月组织“专家评审”。
区域内首次配置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医疗机构还需提供该设备的成本构成、诊疗收费价格和成本-效益分析等;经卫生部专家评审通过,给予临时配置许可,准予医疗机构试用1~2年后,再经评估有效性和安全性不高的设备,经专家论证,延长试用时间不超过1年或撤销配置计划。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