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
2010全省十大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件
近几年来,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药监公安联合打假优势,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省相继查获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评定了2010年度全省十大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件。
药监部门同时提醒公众,要警惕游医药贩摆摊设点无证卖药,警惕打着免费赠送的幌子搞非法宣传,以药品名义推销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警惕打着免费体验的幌子搞变相经营活动,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如有疑问,欢迎拨打药品监管部门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311。
1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获丁佳逸团伙特大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09年7月27日立案调查,并于当月30日将此案依法移交杭州市公安局处理,双方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此案被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专案组历时7个月,先后辗转浙江、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基本查清丁佳逸等4人制售假药情况。
经查,主犯丁佳逸为美籍华人,曾在多家国际跨国医药公司从事研发工作,案发前为杭州某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博士生导师。其他涉案人员主要为其亲戚、下属。该制假团伙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非法仿制索拉非尼片、厄洛替尼片、伊马替尼片、来那度胺片等国外知名品牌抗癌药品,并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此案现已查明涉案货值金额计3000余万元。近日,丁佳逸以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15万元、5万元人民币不等罚金。对查扣的车辆、打码机、封口机以及违法所得60万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
案件成功破获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表扬。被侵权的英国阿斯利康公司、德国拜耳公司、瑞士罗氏公司、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等四家跨国制药公司于2010年8月3日派代表专程赶赴杭州,向杭州市政府提交四家公司共同发来的感谢信。
2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获鹿城区雅美姬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假药案
2008年4月18日,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本市鹿城区雅美姬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检查,并于当月21日予以立案。
调查发现,该门诊部向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供货者购进标示江西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人胎盘组织液240支,总货值人民币221940.00元。至2008年4月18日查获时,该门诊部已将上述240支人胎盘组织液全部有偿提供给患者,其中123支代为患者保管在该门诊部,根据治疗需要陆续为患者注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该门诊部曾经被立案处罚过,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重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94万元,罚款人民币88.776万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10.97万元。该门诊部对本案药品定性为假药和非法渠道购进行为无异议,但提出被查封的123支未销售、自己也是被骗、处罚太重等意见,于2010年2月5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后,该门诊部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为此,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该门诊部缴纳了全部罚没款。
3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获胡松非法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贩卖毒品案
2009年12月,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杭州天目医药有限公司销往浙江大宇医药有限公司的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存在异常,并将此情况上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局当即展开调查,于2010年1月28日予以立案。2010年2月1日,将该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先后赴福建、江西等省市进行调查,进一步查证胡松涉嫌违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的事实,并发现其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的违法事实。
经查实,胡松在2008年至2009年间,贩卖毒品盐酸曲马多180万片,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呋麻滴鼻液132万支、新康泰克10万盒,涉案金额人民币457万元。胡松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4月9日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6月3日胡松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11月1日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另外,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的杭州天目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红会医药有限公司和浙江明日医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30000元、98898.68元和57520元的行政处罚。涉及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4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获黄宗华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0年7月29日,根据举报线索及2个多月的跟踪调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位于本市金东区的无证生产窝点和义乌市某小区办公场所同时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多功能薄膜封口机、远红外热收缩包装机等设施设备及大量半成品、成品。
经调查,当事人黄宗华在未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10年6月开始组织工人生产销售虫草远红外消炎止痛贴等4种假冒二类医疗器械。7月30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黄宗华以涉嫌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予以立案。截至案发,黄宗华已销售上述产品货值金额28万余元,查封扣押产品货值31万余元。因涉案金额巨大,8月2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将黄宗华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受理并进行立案侦查。10月13日,黄宗华被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刑事拘留。
5 、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获王凯等销售假“络活喜”、“立普妥”案
根据群众举报,2010年1月11日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永嘉县老百姓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中反映的标示辉瑞制药公司生产的“络活喜”、“立普妥”进行抽检,并送辉瑞制药公司核查确认。经检验,上述二种药品不含主要有效成分,为假药,辉瑞制药公司也认定系假冒生产。1月18日,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并在温州市局统一指挥下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调查,涉案药店销售的假冒“络活喜”、“立普妥”,系从河北某医药批发公司的业务员王凯处购得,购药货款由某物流公司代收后打入彭爽波个人账户。专案组赶赴北京、河北等地展开核查,确认王凯、彭爽波均不是河北某医药批发公司的业务员,该公司未曾向涉案药店销售过上述药品,涉案药店查获的随货销售票据也不是该公司出具。调查发现,涉案药店从王凯处共购入假冒“络活喜”400盒,假冒“立普妥”520盒,药品货值金额共计4.032万元。另查实,药店销售的格列齐特片、非洛地平片等5个品种6批次药品,也均从王凯、彭爽波处购得,截至案发销售违法所得共计3.4万元。
4月22日,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药店作出没收假药和罚没31.03万元的行政处罚。因王凯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永嘉县公安局处理,现王凯、彭爽波已抓捕归案。idwq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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