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器械广告日益增多的趋势,河北省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移送,加强对违法发布广告严重单位的监管。2010年,该局共监测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2个,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有效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其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对媒体刊发的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要求各县局至少配备一名医疗器械广告监测人员,在对各种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的基础上,确定两种以上社会影响力大的生活类、晚报类媒体作为监测重点,做到期期浏览、天天记录。
二是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对监测到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篡改审批内容进行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禁止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
三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工作,通过进入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对医疗器械广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违法发布广告严重的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