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洗手液真的会“越洗越脏”。央视记者近日暗访发现,首都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提供的洗手液细菌总数为每克60万个,而我国轻工企业标准《洗手液》规定,洗手液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前者已经超标599倍。
昨天,记者走访了一些沪上提供免费洗手液的超市、卖场、酒店和饭店,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在都市路、莘朱路一带的饭店里,记者找到了几瓶放在厕所台盆上的洗手液,虽然瓶子外包装上标注的都是一些常见的洗手液品牌,但这些瓶子一眼就能看出使用了很久,有些瓶体的外包装开始褪色,有些甚至连保质期也难以辨识,看不清生产厂商和生产地址。记者试图按下洗手液的喷嘴,发现有些里面的液体已经用完,有些则挤出了白色的泡沫或淡灰色的液体,颜色和稀稠度都不似原装洗手液,洗完手后有异味。
在龙之梦、日月光等购物广场的洗手间内,挤出的洗手液质地相对较好,洗完手也没有异味和不适感,不过当记者询问清洁阿姨洗手液是哪里来时,对方表示只知道洗手液是一桶桶买进来再分装的,没有注意是什么牌子,也没关心保质期,“生意好的时候,几乎天天要重新加。”清洁阿姨同时提醒记者,洗手液是免费提供的,要求不要太高。
难道免费提供的洗手液就可以不顾卫生?对此,上海市消毒品协会会长薛广波予以否定:“无论是洗手液的生产经营单位,还是提供洗手液服务的单位,都必须保证洗手液是来自获得许可的正规企业,且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因此,以提供的洗手液是免费的为由,擅自降低洗手液质量甚至使用假冒伪劣洗手液从而节省成本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何况这种行为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据薛广波介绍,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洗手液分为“抗菌”和“无抗菌作用”两种,有抗菌作用的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范畴,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种洗手液》等标准,由卫生部门监管。而无抗菌作用的洗手液属于工业产品范畴,但生产也要符合我国相关的轻工企业标准,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管。
洗手液生产环节一般可以由监管部门管控,但一旦进入市场销售和使用,就可能存在监管盲点和漏洞。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小餐馆的洗手液确实都是“三无”产品,一般都是在清洁用品市场购买来的散装洗手液,产品价格比较便宜,很多经营者将其买来后自行勾兑,甚至掺入散装的洗洁精或一些不明化学成分的“消毒剂”、“抗氧化剂”。这些自行勾兑或劣质的洗手液除了有细菌总数超标的问题外,其超出正规产品的酸碱度还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严重损害。记者昨天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注意到,一些便宜的无品牌洗手液,每升批发价仅1到3元不等,“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做,各类品牌香型颜色均有。”而与之相比,一些带有抑菌和护手功能的洗手液,每升却要卖到70元到1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