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医疗安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医疗安全及稳定工作,保持急诊科(室)、入院、手术与重症监护病房绿色通道的畅通,做好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加强因交通事故致伤人员和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节日期间急诊要保证24小时应诊。
通知强调,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要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相关证明进行严格审核;要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要开展好耐药菌株监测工作,指导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据省卫生厅工作人员介绍,节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卫生局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通知明确指出,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要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行政值班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替岗等问题。要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各地医疗机构要保证急诊24小时应诊,切实加强急诊室、手术室等医疗技术力量配备,值班医师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具备熟练开展相关疾病诊疗的能力,各类急救设备和药品、器械要齐全完好。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拒收或推诿病人的现象。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严守药品采购准入关口,严查所采购药品的一系列相关资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渠道合法;加强使用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坚持合理用药,杜绝乱开药和大处方现象。各医疗单位不得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杜绝发生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的行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全面加强特殊药品管理。要重点防范、重点关注,确保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全过程安全可控。要加强药械的储备与管理,提前做好常用药品、医用器械的储备,以确保节假日期间医院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加强毒麻药品、放射源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