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海南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因病就医人员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相应增多,有的导致了群体性和暴力性事件,扰乱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为探索建立解决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海南省直机关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达成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共识。海南省医调委自2010年9月成立以来,接受电话、当面咨询的医疗纠纷共23宗;自2011年2月18日以来,省医调委接到符合受理条件的医疗纠纷案件5宗,调解成功1宗。目前,包括所有三甲医院、卫生厅直管医院在内的18家医院购买了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投保金额达1100多万元。
6种情况可通过省医调委索赔
医疗机构出现如下情况,患者可通过省医调委索赔:
1、患者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医院有过错的,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护理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3、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
4、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护理规范的诊疗护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
5、医院违反有关诊疗护理规范的;
6、医院无过错行为,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提出补偿要求的。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