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定价品种再次调整。
继2010年11月针对外资原研药调价后,发改委再次针对外企“开刀”,本次调价涉及34家外企产品的140多个品规,降价幅度基本在10~30%。预计后续将进一步调整原研药价格,缩小与仿制药价差。本次发改委取消了20种药物的单独定价资格,除氧氟沙星外,其他全部是外资企业产品。
专利药、首仿药仍获得单独定价权。
总体来看,药品降价将是一个大趋势,但专利药、首仿药仍可以获得单独定价权,因此创新型为导向的生产企业将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药品降价并不影响医疗器械的招标以及进程,建议关注。
发改委下调部分药物零售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最高零售价格下调,不影响招标价格,实际影响小。
本次调整的是最高零售价,而非招标价或出厂价。此前各省已进行多次地方性的招标降价,不少品种的终端零售价事实上已比最高零售价低很多,特别是竞争较充分的普药品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降价形式大于实质,只不过是对既成事实的追认,调整最高零售价,使之与实际市场价接近。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