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三个文件,体现了政府深化新医改和加快进程的决心。医药新政有利于消除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有利于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卫生机构可能出现的收支缺口和运行困难,有利于坚持基本药物采购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机制,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廉物美的供给目标。在医药新政的推动下,初步预测,2011年度,中国医药(600056)商业销售市场为8600亿元,增幅为23%。其中全国医院用药规模约5500亿元,同比增长约25%;零售市场约为1950亿元,同比增长约16%。
为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药行业产品、技术、组织、区域和出口结构调整的任务及目标,提出了十余项相关保障措施。产品结构调整推进基本药物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组织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契合国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的政策导向,行业整合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出口结构调整鼓励开展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国际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直接面向终端客户,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在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初步预测,2011年度医药产业总产值可达到15500亿元左右,增幅24%。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