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要求相关生产企业修改注射用血凝酶说明书,即在“药理毒理”栏下删去“本品具有止血功效,不影响血液中凝血酶含量,故不会导致血栓形成”相关文字;在“注意事项”栏下增写“有血栓形成风险患者慎用”;在“不良反应”栏下增写8大类不良反应。
注射用血凝酶为冻干粉针剂,临床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情况。国家食药总局数据库显示,目前国内仅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一家企业生产该药。该局要求增写的不良反应为,全身性损害: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寒战、发热、多汗等,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呼吸急促等,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肢体麻木等,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升高、心律失常等,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红斑、潮红等,血液系统:凝血障碍、血栓等,局部: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瘙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