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日前在北京宣布:经世卫组织专家评估,中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达到或超过世卫组织按照国际标准运作的全部标准。这意味着中国疫苗生产过程、安全性、有效性均符合国际标准。
世卫组织对疫苗国家监管体系的评估,是一项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可以科学全面评估一个国家对疫苗监管水平的国际考核。世卫组织提出,要保证疫苗质量,必须要建立独立、完善、能有效行使监管职能的体系,即健全的国家监管体系(NRA)。只有具备世卫组织认可的NRA,该国生产的疫苗才能具备申报世卫组织预认证的基本资质,进而通过认证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机构列入疫苗采购清单。
为保证疫苗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推动我国疫苗企业走出国门,2011年3月,我国NRA首次通过世卫组织评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国产疫苗产品有着高质量的监管,我国疫苗监管体系达到国际标准,中国疫苗首次具备申请世卫组织预认证的资质。世卫组织专家组指出,中国再次以高分通过评估,说明中国已经具备成熟的疫苗监管体系和较高的监管水平,且监管能力在不断强化和完善。
“针对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在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并实施合理化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国疫苗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疫苗产业健康发展。”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推动中国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同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与世卫组织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加强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和医药产品监管领域的深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