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中,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专项检查组,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放过。把城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为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制度是否健全,药品质量管理机制是否完善,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是否达标,药房布局是否合理,控温、防潮、防虫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
二是重点品种不放过。把群众治疗感冒类药品、抗菌类药品和老年人常备药列为重点品种,通过查批号、溯来源、看保管、评使用,全面掌握药品购进、贮存、使用各环节是否合理、安全、有效。
三是重点监管对象不放过。把城区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销售使用、药店药师在岗等各项制度落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化药房等规定组织经营活动,防止出现思想认识松懈,经营管理滑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