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医改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第160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共作出17处文字和28处内容的修改。
医保:扩大受益面
据悉,调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此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发文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介绍,接下来还要修订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政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外来从业人员的基本医保体系将在5年内逐步接近上海城镇职工水平,逐步增加部分医疗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市民集中反映的不同年龄段人群医保待遇问题,医改方案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了各种待遇之间的差距。为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医联体:不强制签约
针对市民对医疗联合体的疑虑,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将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市民和医联体签约。市民可以选择按照现有的就医方式看病,也可以选择签约医联体,签约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措施。
社区配药:目前维持现状
按照国家医改要求,上海将在社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针对市民担心今后社区配药不方便,徐建光表示,5月底前,基本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在社区仍然可以配到,但不增加新的药品。
财政投入:人均超50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赵伟星介绍,方案明确,要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落实,从今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其中有很大一块是新增投入,这与以往经费保障政策相比有较大变化。本市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是以户籍人口不低于40元,外来人口按户籍人口经费标准的50%提取。通过改革,充分体现了本市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医改目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