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的安全可控。
会上,稽查大队江梁大队长首先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民营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并结合检查结果以及近几年出现频率较多的违法违规情况,对与会者进行了浙江省政府238号令重点法律法规的培训。为了让各民营医疗机构更好地做好器械监管工作,稽查人员再次对《宁波市医院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现场监督检查评定标准》进行逐条解读。
一、民营医疗机构在经过几年的规范后,总体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相比与公立医疗机构仍存在着进货渠道多样化、日常工作动态变化大等问题;
二、北仑区正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各单位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迎接检查;
三、药械安全关系民生,各医疗机构一定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药械日常管理工作。下一步,分局将根据民营医疗机构的特点,采取四方面措施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
一是加大对远距离购进药械的监督抽样;
二是加强稽查力度;
三是发现存在使用假劣药械行为适用于刑法规定的情形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四是对于整改不及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idxdy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