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上海碳排放交易正式“开锣”。 图/CFP
2013年是中国碳市场的启动之年。昨天,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启动。明天,北京市将完成相关启动工作。年底,天津和广东也会上线。
在昨天举行的“中国碳市场高峰论坛”上,上海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希望试三年或者五年八年之后,出现一个企业认可、政府满意、客户接受的大市场。”而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段茂盛也表示,因为上海独特的经济地位,未来在碳排放的交易规模、机制创新等方面更值得期待。
配额合理平衡
“上海主要针对一些大中型企业,对试点企业的配额管理比较明确,制度比较严格。”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昨天表示,但这种偏严的方法,恰恰给市场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环境。
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确定了全市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同时,在分配方法方面,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并结合上海实际对其进行了深化和完善,更符合现阶段上海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孙翠华看来,减排力度不够,配额发得太多,就不会有市场;而配额发得少了,市场也活跃不起来。所以,上海的方法既给企业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是比较合理平衡的状态。
交易“罚则明确”
上海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的碳排放管理办法,在全国是一个率先之举。其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是:罚则明确。
据悉,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如果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报告义务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理抗拒、阻碍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违法行为还将记入单位信用信息记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布。
碳排放的审核不容存在明显漏洞。比如,有一个“碳排放监测计划重大变更及时报告”制度,就是为了把年度“边界”厘清,避免不透明、不公正现象。
试点允许试错
不过,上海试点也面临不少挑战。对此,上海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倪前龙坦言,试点就是要允许试错,“试错了之后要改,通过经验的积累实现我们的价值。”
目前为了保证碳排放交易的稳定性,上海暂未让金融机构和个人进入交易,参与碳排放交易的仅是相关企业。“如果说只是排放主体之间买卖,它不会成为金融工具,更不会成为一个大市场”,倪前龙表示,“我们会不断向前推,来看有什么矛盾和风险。”
而针对罚则明确,如果说有的企业超200万吨不履约,却愿意花10万元罚款,怎么办?倪前龙表示,这说明行政手段需要上位法的支持,来降低类似履约风险。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推动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本报记者 张晓鸣
操作 配额结余可交易、可自用
根据相关办法,上海要求达到一定排放规模的企业每年编制本企业碳排放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企业每年按照实际排放量进行清缴,企业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交易购买;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交易
意义 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
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同一行业的企业之间将会实现利益结构的优化,高出行业排放水平的企业将把利益让渡给排放水平低的企业,这将是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不同行业之间也能通过利益调整进行结构优化,提升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
一些先进企业,前期实施了大量的技改投入,到一定阶段,就可以进行“最优化”选择:是继续投资技改,还是从市场购买碳排放权?从新开辟的选择空间中,企业就可实现“减排成本的最低组合”
声音 为全国统一碳市场“探路”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国内7个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目的是在交易机制、交易规则和核算体系等方面进行技术和机制的创新探索,为最终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找到“既适合国情、又简单适用”的市场体系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