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医疗器械获悉,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群体化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导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还损害了医务工作者的形象。
医疗器械专家人士指出,当今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医疗体制不健全。医疗器械招商人士指出,目前的医疗卫生体制还是“医药合一、以药养医”。医生给人看病只能按规定收取极为低廉的挂号费,医院不能靠治疗来生存和发展,就靠卖药赚取利润维持医院运转。医院既诊病又卖药,医院购进的药越贵,医生开出的药越多,医院的收入就越多。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而且市场秩序不规范,经销商为了拓宽销路,获取利润,往往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公关。在高额回扣的引诱下,一些人经不住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思想认识错误。从办案的情况看,多数涉案人员的法律意识都比较差,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等采购活动中,收受一点回扣、好处费、开单提成费等不是犯罪行为,只是违法行为;有的人认为把单位的公款挪用出去营利或周转三五个月,只要还回来就不是犯罪行为;还有的人认为收受回扣一旦被查处所受的处分比较轻,对自己不会有大的影响。
管理制度不完善。乡镇级卫生院没有引入医疗器械采购招标制度,卫生院在采购渠道、品种、价格、数量等方面拥有绝对自主权,采购权集中在少数卫生院负责人手中,为职务犯罪留下空间;未进入招投标的新药只需在招标中介机构处备案便可自行购买,医院有很大的自主权,而且新药价格昂贵,是药商获取暴利的捷径,于是大量药商便将“新瓶装旧酒”的新药,通过公关途径卖给医院。
监督力度不够。医疗单位领导大多数是医疗专家型人才,长期身兼多职,在管理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很多计划和决策往往都是“一把手”说了算,缺乏民主监督制约。一些重要岗位,如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及仓库管理等人员长期不轮换,给具体工作带来一定隐患。医疗系统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起来,或者建立起来了却形同虚设。多个部门如药监、物价、工商、纪检监察、卫生,以及医师协会、药品招标委员会共同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监督管理,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部分监督职能脱节,多头监管、头头难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