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购销活动。全面推行阳光采购,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的透明度。杜绝药厂及医疗器械代理商直接向医院推销产品,打击医药销售中收受的回扣行为。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档案,对每次公开招标的原始资料、报价单、采购合同等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备查。药品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具有专业知识的评委参与,药监和卫生门严格控制新药采购程序,对违规者从严处罚。
坚持惩防并举。医疗器械专家人士认为,检察机关在坚决依法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个案分析、类案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发布职务犯罪预警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犯罪隐患,研究预防对策,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医疗卫生系统的职务犯罪行为。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轮岗制度,特别是领导和关键岗位负责人必须定期轮岗,避免形成利益共同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财务人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采购、销售及日常收入管理等项目的内部审计制度,并定期公布医疗机构的财务报表,使财务状况公开化、透明化。不断完善药品用量监控、处方点评公示等规章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用药数量挂钩。
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对于医药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把杜绝财务混乱现象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外部监督,上级主管机关和相关监管主体,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在重点工程建设、大型设备和大宗药品采购、大项经费开支等活动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财务检查与审计工作,彻底清除“小金库”。
加强普法教育。医疗器械专员强调,应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明确哪些行为违法,哪些行为属于正当,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运用医疗卫生系统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广大医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提高其防腐拒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