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医疗器械网获悉,从江苏省7月印发的《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可发现该省计划推行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也多次强调政府投入责任。《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并且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意见》中“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改变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一句,更是被外界视为江苏省有计划地把试点中的取消药品加成逐步进行推广。
据医疗器械招商人士告知,当前有报道指出,2010年江苏省医疗机构总收入为833亿元,其中财政补助54亿元,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6.4%;同年,该省医疗机构药品收入为384亿元,占总收入的46.1%。为此,有人担心,假若财政补助不能兑现、补偿机制改革不到位,取消药品加成恐怕会让试点公立医院陷入困境。
对上述担忧,近年关注县级医院改革的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提醒,按15%计算,取消药品加成影响的收入约为50亿元,通过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理应可填补。何况,比起江苏下辖的105个县(市、区)、共1157家医院来说,14家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意味相当浓。
当然,并非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药企在此次试点中影响不大。医疗器械专家人士认为,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切断了医院作为机构在药品方面的利益链,从而促使医院管理者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大背景下,加大控制过度处方的力度。
此外据医疗器械相关人士获悉,在江苏此次试点改革中也可嗅到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计划。《意见》提出,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均次医药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护理和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意味着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可能有较大幅度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