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238号令)规定,要求各市、县局强化对医院类及非医院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浙江省医疗机构及医疗器械(仪器)统计系统数据库”的日常录入及维护工作;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各市、县局通过汇总《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管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辖区内日常监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监管任务。
二是及时认真录入日常监管数据。经统计,全省已录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信息共10167条。今年1至7月已录入监管信息1451条,今后全省统计检查数及覆盖面以系统实际反映的数据为准。
三是做好医疗机构和产品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各级监管人员运用每年对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机会,除补充录入第一批需调查的14个医疗器械(仪器)品种新购进的医疗设备信息外,还应录入新增的“分子筛制氧设备、婴儿培养箱、单价大于10万元设备”三个产品统计模块的数据。至目前,各级监管人员已录入医疗机构信息共5621条、医疗器械(仪器)信息共233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