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表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将暂停上述药品、医疗器械在全市范围的销售,各执法单位将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相关生产企业应在违法广告的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据悉,因广告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抗骨增生片等12种药品和3种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并将上述品种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据医疗器械记者了解,这些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中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此外据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3种医疗器械分别是北京乾宇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转通灵、商丘市德惠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仲景圣方液体药膏和湖南佳信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