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医疗器械网获悉,近日合肥市药监局举行了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合肥市药监局副局长洪向东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根据《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要求,自8月起,合肥市药监局结合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了群众公议工作制度,进一步量化了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为实施群众公议制度做好了各项基础工作。
据医疗器械媒体人士介绍,在现场,办案人员向随机抽选的五名群众公议员通报案件调查取证、审理情况,并就案件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处罚理由、裁量标准、拟处罚数额等作出说明,就群众公议团成员的质询认真解释。为方便群众公议团成员对案件了解,办案机关向公议团成员提供行政处罚案件案情简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条文,案件承办人员采取幻灯片演示的方式,图文并茂的向公议团通报了本次公议的两起案件情况,并将所有执法文书、证据材料提交群众公议团。案情介绍后,群众公议员闭门公议,单独进行讨论、评议,并形成了最终的评议意见。
此外据医疗器械专员了解,在评议结束后,王智源进行了点评,他充分肯定了市药监局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的态度以及公议程序的规范,他表示,从案卷材料上看,案件办理扎实严谨,案件讲解细致,层次分明,有理有据;PPT制作精心,图文并茂,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展示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精湛的专业水准;群众公议员的提问专业,有深度,追问事实不放松,对话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去谈问题,执法人员与公议团的沟通互动非常精彩。他指出,公议团成员的组成非常随机,现在公议团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执法部门也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依法办理案件,最终处理决定也要按规定反馈给群众公议员,同时报市法制办备案。
同时群众公议团也认为,市药监局办理的这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裁量依据量化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