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口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停止进口韩国大熊株式会社生产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国家食药总局称,为加强进口药品管理,该局按年度对部分进口产品生产现场进行检查,韩国大熊株式会社生产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在检查之列,但该企业未按预定计划接受检查。该局决定,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之前,停止进口该产品。
国家食药总局强调,在中国境内销售药品,其生产必须符合我国药品GMP要求,并接受我国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检查,或检查不合规的企业,该局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