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兖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做到“四个结合”,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械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医疗器械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处罚与帮促相结合。针对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对人依法处罚的同时,进行耐心的教育,为相对人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使用中面临的问题,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二是坚持药品监管部门单独执法与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监督检查中,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犯罪行为,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坚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与增强相对人法律意识相结合。在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相对人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筑起一道“防火墙”。
四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持证经营企业、橡胶避孕套、隐形眼镜(液)、植入类医疗器械、口腔义齿材料等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监管产品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