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基本药物、疫苗、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监测,完善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创建建水县、临翔区2个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示范县,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化药品不良反应“百万公众培训”工程,制订《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在16个州市设置省级评价员、组织全省不良反应监测员培训,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评估、基本药物重点品种监测评价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对此医疗器械招商人士表示,近年来,面对药品安全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药品安全问题更趋于长期化和复杂化,监管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严峻形势,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当公众健康‘守护神’,做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者’,建设人民满意的食药监为主线,坚持把科学监管理念落实到药品安全监管全过程,注重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提升监管效能,适应新形势、新格局、新职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效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满意率达96.6%。
与省工商、卫生、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坚持12部门每季度联合召开“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简报制度。连续3年与12部门联合下发《云南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采取约谈、经济处罚、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多种措施,实施综合监管,形成整治合力。先后24次约谈67家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公告20期,发布消费警示公告6期,向省级工商部门移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671个。
另据医疗器械专员了解,从2010年6月1日起,将药品质量一年内抽验3次以上不合格、医疗器械检验2次以上不合格、关键设备设施和质量负责人变更未报告备案2次以上等14种违规情形的生产企业,非法为他人提供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明知是假劣药械仍进行销售等10种违规情形的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械、不执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等9种违规情形的使用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全省药械招投标资格,其产品不予列入省医保目录,同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