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商专员指出,“两非”是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的猖獗势必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据医疗器械记者日前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稳定低生育水平,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联、市工商局决定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据医疗器械媒体专员了解,此项专项整治中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专项行动还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医疗器械媒体专员介绍,专项行动将集中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我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行动的查处重点对象有7个:一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二是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三是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四是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五是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六是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七是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