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商专员告知,迄今为止,和佳医疗已经在国内医疗器械市场上发展了十余年。肿瘤微创治疗医疗器械、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及工程、常规诊疗设备和医疗器械代理经销四大业务板块构成了其主营业务。其中,肿瘤微创治疗设备更是主营业务中的核心产品。但正是这款核心产品,却曾多次遭遇实名举报。
2008年瑞安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处罚瑞安市人民医院,查封和佳医疗所生产的HG-2000型体外高频热疗机一台、罚款17万元。如国家药监局收到的两份举报函《关于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无注册证产品的投诉》与《关于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销售非法医疗器械的投诉》,就是由多家与和佳医疗共同参与项目竞标的同行公司代表实名举报的。
医疗器械招商专员指出,导致瑞安市人民医院受到行政处罚的恰是医疗器械提供商和佳医疗,和佳医疗于2005年10月出售给该院的上述器械的产品说明书上所列示的主要技术指标与和佳医疗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所载数据相差巨大,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该体外高频热疗机最终被认定为无医疗器械注册书的医疗器械。
对此,和佳医疗给出的回应称:“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公司产品HG-2000型体外高频热疗机从2004年2月23日至今,一直拥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无证产品,但因公司2006年曾存在技术文档管理不严格的情况,才导致体外高频热疗机产品说明书中列示的输出功率与该型号产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登记的输出功率数据不一致,公司对此事负有技术文档的管理责任。”欲以技术文档管理不严来推脱无证销售的和佳医疗,在瑞安市药监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进行的处罚面前,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此外医疗器械专家认为,和佳医疗的过会反映了新股发审的“潜规则”。新股发审审核的不是上会公司,而是与上会公司有关联的人。这导致有的公司短期内可能仅仅是更换了保荐人就可以进行二次过会并获得成功,甚至设计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