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眼镜的人越来越多,但有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却不增反降。28日,医疗器械记者从潍坊市质监局了解到,潍坊全市现在有眼镜店500多家,但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却只有110家,而这个数字还在减少,也就是说,近400家眼镜店是不允许从事验光配镜业务的。市区情况尚好,周边县市区这种情况比较突出。
李书波向医疗器械记者介绍说,大型的眼镜店基本上都具备三个证:质监部门出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的话还需要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销售成品眼镜,比如老花镜、太阳镜等等,但是不能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医疗器械记者,从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后,需要到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但是由于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不需要生产许可证,所以大部分眼镜店都不愿意费时费力的去申请。
医疗器械记者了解到,除了眼镜企业要具备相应的证书,从事眼镜配制的验光员、定配工、磨片工等都需要持有相应的证书。“配镜就像医生给人看病,马虎不得”。李书波说,没有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不允许从事验光配镜业务,以后消费者再去眼镜店验光配镜时,可以索要眼镜店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获得许可证的眼镜店没有编号,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就应该是违规的。
为了方便和美观,许多年轻人选择佩戴隐形眼镜,“美瞳”更是大受年轻女性的欢迎,但是很多人在佩戴隐形眼镜的时候会出现眼睛发炎、泪流不止的情况。医疗器械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隐形眼镜作为一种医疗器械,企业要经营的话必须具备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此外医疗器械记者还了解到,对于隐形眼镜的监管,目前国家尚无完善的规定。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隐形眼镜时最好到正规的眼镜店购买,并索要处方单和发票。业内医疗器械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消毒措施还有待完善的“美瞳”,更不要到小店购买以次充好的廉价隐形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