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最后关口。约有70%—80%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通过医疗机构直接使用于消费者。为了保证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昆明市药品稽查支队从今年7月开始专项检查医疗机构药械使用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从7月起昆明市药品稽查支队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昆明市药品稽查支队已检查医疗机构100多家次,查获过期、失效、无注册证的假劣药品、器械共1783盒(袋、支),涉案金额达8万多元。
据医疗器械招商专员了解,检查中,执法人员坚持“一查、二对、三深入”的工作方法。一查,即查供货方资质是否合法,确保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二对,即对药品、医疗器械实物和单据、购进记录进行核对,保证票货相符,记录真实;三深入,即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深入药房、深入临床科室、深入检验科室。
据医疗器械招商专员了解,该局在监督检查中了解产品动向。对无市场需求,长期停产的产品,如果生产企业有意将产品退出市场的,市食药监局要求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申请。经审批同意,公告注销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无法按照生产地址找到的一类生产企业,且无法联系到的生产企业,该局公告注销这些企业所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在网上公告,要求企业及时办理注册证,并重新注册;逾期,生产企业未提出重新注册申请的产品,将公告注销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结合注册核查,对每个注册产品的生产场地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找得到企业,联系得上相对人,便于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