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丹 □
1月3日,在央视报道出炉后,复旦大学再度发声,78岁的中科院院士王正敏就其学生王宇澄举报的学术抄袭、科研成果剽窃、院士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作出回应。然而,回应并未平息公众的疑问。
回顾近几年以举报形式出现的学术丑闻,多由私人恩怨加上媒体揭发,才走入公众视野。事实上,由于缺乏自纠自查机制,由院士评选机构“清理门户”的情况鲜有发生。
在惩处及退出机制不明晰的大背景下,我国院士遴选制度屡遭非议。科研机构提名或院士推荐、同行评议、公示调查等一系列世界通行的评价方式,在我国难抵人为因素作祟。政治与科技联姻、人情礼金助选等院士评选陋习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究其原因,无非是我国“院士光环”承载的不仅是荣誉,还有领衔国家重大课题、优先获得大额科研资金支持等更多支配资源的权利。正因如此,重新定位院士背后的责、权、利,是相关部门急需思考的问题。
建立院士制度是为了引领国家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以院士的学术声望、治学态度以及人格风范,弘扬求实、求真、民主、开放的科学精神。人们必然会要求这一代表我国科学技术界最高水平的群体,具备淡泊名利的学者风骨,恪守科学精神,严守实事求是的科研道德底线。王正敏涉嫌学术作假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改革院士制度已不容迟缓。而改革的目的是,剥离附着于院士称号的诸多利益,让科学家专心于科学探索,让科学家无愧于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