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分别于2012年4月26日披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5月10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公告文件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拟以配股除权基准日的总股本17405313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暂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更改为:
拟以配股除权基准日的总股本1740531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更改内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