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法院7日宣判3起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案,行贿者均为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而3名被告人分别是3家医院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主管人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3起受贿案的行贿人均为惠州市松华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阳,其分别向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廖伟娇、广州市儿童医院检验科原副主任万根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实验室工作人员黄宇宏行贿,行贿数额在13万元至17万元之间。
法院认为,3家医院采购主管构成受贿罪。法院判处廖伟娇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判处万根平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8万元;判处黄宇宏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1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