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要求,着力于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优化提升全民医保体系、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共7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青海省省长郝鹏说,作为综合医改试点,到2015年年底,青海省要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任务;到2017年,要提前完成国务院深化医改2020年的重点任务;到2020年,全面建立符合青海省情特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打造青海医改升级版。
青海省将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海东市人民医院等12家城市公立医院和1家省级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城市和市(州)级公立医院总收入中药占比要降到40%以下,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45%以下。今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各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今年下半年在西宁市、海南州、玉树州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省推开。健全完善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今年全省签约人数占比达60%以上。今年8月底前,制定全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青海省今年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提高50元,其中政府补助20元、个人缴费30元,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60元。在开展医保总额控制付费的同时,重点推进按病种(病组)、按人头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每个地区至少选择一种支付方式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