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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昨日对外发布的三定方案显示,此次卫计委机构改革共取消下放10项职责,整合加强7项职责。
取消的职责包括,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等。
下放的职责包括,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等。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整合的职责包括,将国家发改委承担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卫计委;将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划给国家食药总局;将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给国家食药总局。
加强的职责则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