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时评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强生案引发了人们对洋品牌医疗器械垄断高价的质疑。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背后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8月06日 新京报)
国内医疗器械市场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大部分推销商都乐意推销国外产品,医院采购外国医疗器械也乐此不疲。何以如此?除外国产品质量、功能较国内同类产品普遍较好之外,恐怕还有不少不为人知的“深意”。
据一位曾经担任医疗器械合资公司总经理的业内人士说,产品定价高,医院、科室、医务人员获得的回扣也高,推荐产品的积极性也大。他举例说,一个进口人工关节3万元,回扣可能就六七千元;一台美国品牌的彩色血流图成像系统98万元,院长回扣就达10万元;一台韩国产的三维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60多万元,而院长就可得“好处费”30万元。
国内产品价格低,但回扣比例都差不多,因此院方得到的好处当然就少,所以,采购国内产品无兴趣,对外国产品情有独钟就不难解释了。
但问题是,高价购买了这些医疗器械,医院能承担得起吗?而且是自己独自承担吗?猫有猫道,蛇有蛇路,院方有的是办法,总会找到消化这“黑色成本”的“妙法”。
患者,走进医院,就会被医生不厌其烦地引导去进行各种检查,大有不使患者花上过几百甚至上千的检查费就誓不罢休的气势。医生以要治好病就必须进行这样那样检查为由,“迫使”病人“乖乖就范”。病人为能把病医治好,医生的要求岂敢不从?再者,如果患者需要外植人造器官,因有医生的“介绍”,于是洋品牌、“外国造”的“器官”就被戴在、植入身上了,高额的费用只得“心甘情愿”地接受。由此看来,器械的“黑色成本”,院方的高额回扣,患者不都不知不觉地买单了吗?
对医疗行业器械采购使用等乱象,有关部门既要应加大对医院的处罚力度,又要增加垄断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还要在采购、定价、使用、收费等环节加强监控,杜绝监管漏洞,这才是唯一有效的制止办法。
采购,要倾其所力降低价格;使用,不能增加患者负担。医生要有医德,行业要有行规,不能把见不得人的“成本”肆意转嫁给患者,否则,病人跑了,医院还怎么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