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报
继葛兰素史克案揭开药价虚高黑幕之后,强生案又引发了人们对洋品牌医疗器械垄断高价的质疑。据悉,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背后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
从强生案来看,“洋医疗器械”通过限制低价来抬高产品价格,生产商则把高利润收入囊中。值得注意的是,“洋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很高,但仍然热销,据说在医院采购的高端医疗器械中,超过八成的是洋品牌。“洋医疗器械”之所以高价还能热销,大概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洋医疗器械”性能好;另一方面是因为医院购买“洋医疗器械”,生产商、销售商给的回扣多。
相关专业人士透露,国产与进口器械的回扣比例基本都差不多,但进口产品单价高,回扣自然更加丰厚。再比如,一台“洋医疗器械”卖给医院的价格是160多万元,而送给院长的“好处费”就高达30万元。这样的高回扣自然会“激励”医院去购买“洋医疗器械”,而为高价“洋医疗器械”、高回扣埋单的就是中国的广大患者。
在笔者看来,对于“洋医疗器械”高价格、高回扣,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反思。其一,针对医疗领域的反商业贿赂不到位。如果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相信能挤出回扣成本,无论是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还是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都会大幅下降。所以,遏制“洋医疗器械”高价格高回扣离不开深度反腐。
细说起来,既要完善相关立法,又要坚决执法。比如,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案》对跨国商业贿赂起到了很好的约束,而我国则缺少这样的专门法律。尽管公众早就呼吁制定《反商业贿赂法》,但却不见动静。虽然现行相关法律对一些具体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规定,但实践证明,我们还缺少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律来遏制医疗腐败。
其二,或许与新一轮医疗改革设计不合理有关。如果新医改方案对公立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行相应约束,恐怕医院也不敢有意去购买高价格的“洋医疗器械”。可能在一些人看来,不便约束医院采购医疗器械。其实,完全可以像约束公车采购一样,对医疗设备采购建立采购目录和价格指导,相信对医院采购是一种有效约束。
另外,如果有可能,对医院的检查、化验等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价格进行指导或限价,相信也会制约医院采购高价“洋医疗器械”。值得注意的是,新医改主要侧重于改革药品,包括取消以药养医、制定基本药物制度等,但对医院医疗器械方面的改革似乎没有涉及。希望早日补上这个短板,不能让价格虚高的医疗器械导致患者看病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