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日报
9月18日,太原市卫生局发布消息,近期对包括市直、县属医院、企业医院及民营医院在内的50家医院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情况展开检查。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医院能够规范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但也有少数医院存在违规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
检查发现,市直及县属医院总体好于其他医院,能做到专人管理且条目清晰,各种记录完善。少数医院管理较差,如部分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个别医院的医护人员不了解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种类;医院购进植入性医疗器械时,对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索证不全、索证不及时。据介绍,这种证照不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若进入人体内,一旦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很难追根溯源。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医院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范围为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留在体内至少30日以上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如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脊柱内固定器材、人工晶体、心脏起搏器、血管内支架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使用追溯记录是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