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广播网
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天津市药监局查处一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据了解,近期,天津药监部门依法监测到药品违法广告共105条次,涉及42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18条次,涉及9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18条次,涉及7个保健食品品种。
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
一、广告中标示为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葛洪桂龙药膏”
该药品广告宣称“没有降压成分,但是可以降血压;没有降糖成分,但是可以降血糖;没有止痛药的成分,但是喝完关节不疼了;内调五脏,解决患者二度心衰等疾病没有问题”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 ,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中标示为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咳欣康片”
该药品广告宣称“3天止咳,7天平喘,30天恢复肺动力,3个月老肺变新肺;专治老咳嗽、老肺病,治一个,恢复一个”等,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三、广告中标示为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
该药品广告宣称“气血双补丸吃的时间越长身体越好;偏头痛、心绞痛的问题彻底解决;最适合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气血双补丸是治病除根的药”等,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四、广告中标示为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冰之都安神贴”
该医疗器械广告宣称“贴于涌泉穴30分钟即可入睡,激活ND睡眠因子,修复脑神经,从根源上治疗失眠”等,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五、广告中标示为德国费尔斯特博士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肉桂胶囊”
该保健食品广告申请人为:沈阳力源经贸有限公司,该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在欧洲获得过多个奖项,荣誉无数;可以模拟胰岛素直接降血糖;180天逆转糖尿病;促进葡萄糖代谢提高20倍”等,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